国务院批准设立中蒙二连浩特—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 07:24:35 来源: sp20240427

   中新网 呼和浩特3月23日电 (记者 李爱平)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2日晚间发布消息称,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—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。

  记者获悉,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的中蒙二连浩特—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(简称合作区),中方区域面积9.03平方公里,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中蒙边境公路口岸西北侧。

  该合作区将重点发展国际贸易、国际物流、进出口加工、跨境旅游及相关配套服务,深入推进国际经贸合作,打造沿边地区的高水平开放平台。

  按中蒙政府间协议约定,中方与蒙方合作,将设立双方区域间的跨境设施,实施边防、海关检查,以及相关查验、检验检疫、安检等方面的监管。

  国务院同意对合作区中方区域实施相关支持政策。支持建设国际医疗先行区,鼓励医疗新技术、新药品研发应用;支持研究规划建设合作区跨境铁路专用线;允许开展国际文化艺术品展示、拍卖、交易业务;支持确有需求时按程序设立综合保税区。(完) 【编辑:邵婉云】